长清区纪委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
作者:区纪委 来源:区纪委 上传时间:2017-05-08 |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区委若干规定,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党员干部,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济南市盐务局长清分局原党总支书记、局长李子宝公车私用问题 李子宝在任济南市盐务局长清分局党总支书记、局长、济南盐业公司长清分公司总经理期间,于2016年3月19日、2016年6月4日(周六)驾驶公务用车鲁A81A96到淄博看望女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构成违反廉洁纪律行为。2017年4月,长清区纪委给予李子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燃油费。 二、长清区崮云湖街道六里村党支部书记刘丙杰为妻子操办出院庆祝宴问题 2017年3月16日中午,长清区崮云湖街道六里村党支部书记刘丙杰在酒店宴请6桌亲朋好友为其妻子操办出院庆祝宴。参加人员虽然是亲戚和朋友,但因其大操大办,造成一定不良社会影响,崮云湖街道纪工委给予刘丙杰诫勉谈话。 全区党员干部务必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时刻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坚决消除侥幸心理,自觉做到遵规守纪。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加强作风建设,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继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推动全区形成敬畏纪律、严守规矩、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