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四个突出” 强力推进派驻巡查 |
作者:区纪委 来源:区纪委 上传时间:2017-01-11 |
【编者按:新时期,开展派驻巡查工作是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改革纪检体制工作、加强党内监督、把党的巡视制度向基层延伸的创新性实践,是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纪遵守规矩、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效手段。近几年来,长清区归口派驻机构在区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积极做好派驻巡查工作,做到“四个突出”,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切实加大了监督力度,压实了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了派驻巡查的监督实效。】 突出自身建设,练好内功,做足巡查准备 一是上“征”。通过市派驻办向被巡查部门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征求意见,通过走访和发放征求意见函,既掌握被巡查单位在全市层面的综合占位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又征求上级部门对被巡查单位工作的意见建议。二是下“沉”。到被巡查单位服务对象中去了解情况,包括企业、群众及工程项目涉及的村居等,深入走访、座谈了解最基层的声音。三是内“挖”。到区纪委信访、案件、纠风等职能科室,查阅研究被巡查单位有关资料、信件、廉政档案等。四是外“扫”。积极协调区信访、审计、组织、人事等部门,进一步了解被巡查单位有关情况。 突出政治纪律,确定重点,确保巡查质量 一是深化政治巡查中心任务,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特别突出政治纪律巡查,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是否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工作中是否落实上级安排部署等。二是关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聚焦民生开展巡查。聚焦惠民工程、资金和政策的落实,大宗物品采购、干部人事工作、内部财务管理等重点工作,紧盯领导班子成员,紧盯群众反映问题多的领域,紧盯权力行使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发现其是否有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等方面的问题,是否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 问题和腐败现象。 突出问题导向,规范步骤,确保压力传导 认真“听”。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发现其在落实主体责任、遵守组织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谈”。把握谈话技巧,通过和被巡查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干部职工开展分级分层逐一座谈,必要时“一对一”谈、专人重点谈、随时谈、书面交流等。着力发现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政治纪律、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仔细“查”。通过查阅单位财务账目、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发现其在落实上级和区委会议精神、“三重一大”事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场“看”。到街镇农村项目建设工地工程现场,着力发现工程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深入“访”。利用电话、短信、邮箱、意见箱,接受群众对被巡查单位情况的反映和举报,发现党员干部是否在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全面“评”。通过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发现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及时“改”。对发现的问题能及时改的要求单位立即整改,并将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及相关部门。 突出整改落实,严肃反馈,确保巡查实效 对发现和提出的问题严监督、严整改,督促被巡查单位细化整改措施。派驻机构盯住问题不放,督促其建立台账,实行挂账销号。重点问题还要杀个“回马枪”。提醒谈话,咬耳扯袖。反馈巡查建议的同时,对被巡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巡查情况函告分管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巡查结束后,将有关情况函告分管区领导,并要求部门整改报告要由分管区领导签字背书,压实分管领导和部门两级责任,有力推进部门整完善巡查制度,强化巡查结果使用,问责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增强监督权威。纪检监察机关把巡查成果归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考核、监督、教育、保护干部和廉政谈话、纪律处分以及完善干部廉政制度的重要参考依据。组织部门把巡查成果作为考核、考察、评价、选拔任用、奖惩、教育干部和诫勉谈话、职务调整、完善干部监督管理体制的重要参考依据。今年以来,全区共巡查部门 5 个,发现问题 15个,提出整改措施14项,问题整改率100%。 |